受新冠肺炎影响公司业绩、收入减少的公司或个体事业经营者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(主要为厚生年金)延期缴纳。
厚生年金(对应窗口为年金事务所)的延期缴纳,主要的申请对象和条件如下:
・法人单位营业额收入与前年同期相比减少20%以上的
・个体事业经营者因感染新冠肺炎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等情形的
相关申请流程基本上与“受灾造成财产损失情形下的延期缴纳申请”一样,具体可参考:
https://www.nenkin.go.jp/service/kounen/jigyonushi/sonota/20120330-02.files/1.pdf
申请需在受灾后2个月之内申请,主要资料如下:
- 申请书
- 所在地区部门开具的受灾证明
- 财务证明(最近的决算书等)
→ 申请被批准的,最长可获得1年延期,并免除滞延罚金。
注:健康保险等保险费,目前日本政府没有发布明确的措施和政策,建议向公司所属的健保协会、健保组合等机构直接确认是否有特别对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