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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29

〈日本投资小贴士〉日本设立公司之后的税务登记手续

日本成立公司后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,向国税及地税等政府机构进行税务登记,如下:

 

【需向国家税务署(国税)提交的登记手续】

  • 法人设立申报表(日文:法人設立届出書)
  • 蓝色申报审批申请表(日文:青色申告の承認申請書)
  • 开设工资支付事务所申报表(日文:給与支払事務所等の開設届出書)
  • 预扣所得税专项缴纳申请表(日文:源泉所得税の納金の特例の承認に関する申請書)
  • 存货计价方式申报表(日文:棚卸資産の評価方法の届出書)(任意)
  • 资产折旧计价方式申报表(日文:減価償却資産の償却方法の届出書)(任意)

 

【需向地方税署(地税)提交的登记手续】

  • 法人设立申报表(日文:法人設立届出書)

 

【需向市町村提交的登记手续(東京23区内设立法人的无需提交)】

  • 法人设立申报表(日文:法人設立届出書)

 
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登记手续的提交期限也不同。如:“法人设立申报表”是要求在公司成立日之后的2个月之内提交,并且需要同时添付公司章程副本、以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文件。“蓝色申报审批申请表”则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后的3个月内或者第一个事业年度的最后一天之前提交(从先原则)。另外,根据公司的业务类型不同,可以选择是否提交资产折旧申告。

 

日本公司成立后的税务登记手续等如有迟延或遗漏,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之后的财税处理(如:蓝色申报审批申请表一旦迟延,可能会影响亏损结转事宜)。因此,建议选择专业的税理士或会计事务所咨询、代理,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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